云南省宣威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强化对国有资产监管,保证国有资产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深度融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统筹推进宣威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246个,宣威市资产总额209.16亿元,较上年增长12.85%;负债总额45.73亿元,较上年增长33.99%;净资产163.43亿元,较上年增长8.08%;固定资产46.36亿元,较上年增长5.19%。按单位性质划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18.63亿元,占56.7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90.53亿元,占43.28%。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绩效等情况
资产配置:新增资产配置14.93亿元,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处置3079.91万元,主要是房屋、办公设施设备、车辆报废报损,无重大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资产使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履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资产使用以自用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情况,行政单位无资产抵押举债行为。资产收益:出租出借收益0.61万元,及时足额缴国库;资产处置收益963.92万元,及时足额缴国库。资产绩效:固定资产成新率为61.41%;公共基础设施成新率为100.00%;保障性住房成新率为92.60%。
(三)资产管理措施及成效
扎实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监管体系,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宣威市财政局对宣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广范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宣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宣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宣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宣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宣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等管理活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二是编制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严格要求部门单位根据下一年度业务工作需求,资产存量与使用、报废更新等情况编报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作为下年度资产配置依据,进一步推进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控制,合理配置资产,有力保障部门单位高效运转。三是积极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统计,要求各部门单位每月10号之前报送国有资产月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的新增、调拨、报废等方式、方法进行数据监管、应用、分析,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审查汇总,实现综合监管增效,掌握资产增加变动情况,实现资产动态化规范监管。四是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服务制度化、规范化,部门单位发生资产处置时,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一条龙服务,近年来,在资产处置工作中,依法依规办理各项资产处置。五是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盘活工作。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激发资产利用效能,全面摸清“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基础数据,组织开展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及盘活工作。六是组织国有资产管理知识培训。为更新宣威市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国有资产管理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综合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增强履职能力。
二、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一)企业概况及资产情况
2023年,宣威市纳入监管的国有企业共26户,其中由市财政局(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集团公司1户(集团公司下属18户子企业),市直行业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7户。宣威市发投集团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国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承接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教育卫生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土地开发、城市开发建设及经营,房地产开发、农旅发展、综合服务及金融投资等业务。其他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涉及有煤炭汽车运输、矿山机械设备经销、城市供水、粮食储备营销、融资担保等。26户国有企业完成营业总收入118611.9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63255.53万元,增加了55356.38万元,增长87.51%。26户国有企业利润总额是3038.2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148.37万元,盈利6186.6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6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48,712.2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64,650.40万元,增加了84,061.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915.4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8,643.37万元,增加112,272.06万元;非流动资产687,796.85万元,比上年同期716,007.03万元,减少28,210.18万元。总资产周转率为0.15次,流动资产周转率为1.13次。
(二)国有企业监管措施
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无缝衔接。宣威市发投集团党委2023年完成下属3个党支部换届工作,接收入党积极分子6人,发展党员对象1人,预备党员1人。全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28次,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二是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监督。明确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边界,不搞事事“一把手”负总责,发挥班子集体作用,制订《宣威市市属企业董事会、经理层重大决策事项清单指引》、《宣威市市属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指引》,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权责边界,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企业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环节,严格权力运行程序,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质量,推动国有企业有效发挥经理层的执行力,支持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三是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国企治理机制。修订完善宣威市财政局(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3版),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工作格局,打好监督“组合拳”。国资监管机构不再行使公共管理职责,更加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严格按照《宣威市市属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市发投集团2022年经营业绩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对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行了考核。取消市发投集团外派监事会,将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或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四是统筹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开展“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以来,市国资委督促市发投集团及下属企业认真开展相关建设活动,截止目前,宣威市共有10户企业创建“清廉国企”。累计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教育影响人数达3000人次,其中党员人数660人次。根据《宣威市国有企业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对存在的60个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38个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22个问题,已整改金额8828万元。五是强化债务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加强投资风险管控,严控非主业投资、超规模举债,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强化对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制定《宣威市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总体方案》、《宣威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宣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制度》,成立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债务化解长效机制。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2023年度宣威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21.4%,市发投集团资产负债率为20.5%。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全市土地总面积为605274.65公顷(6052.746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86337.41公顷,占比30.78%;园地4187.04公顷,占比0.69%;林地330710.77公顷,占比54.64%;草地9538.39公顷,占比1.5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164.32公顷,占比3.50%;交通运输用地8095.45公顷,占比1.3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5717.75公顷,占比0.94%;其他土地39517.51公顷,占比6.53%。
2.矿产资源。宣威市矿产资源种类有:煤、铀、锰、铁、铜、锗、钛、稀土、水晶、硅石、石膏、水泥灰岩等18种矿产。矿产资源开发以煤炭、锰矿、铁矿为主。其中:煤炭储量385,152万吨,可供开采储量61,391.1万吨,设计年产能力1740万吨,可供开采年限35.3年;铁矿储量7094.9万吨,可供开采储量2283.51万吨,设计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可供开采11.4年;锰矿主要分布于我市东北部的普立乡的格学、更底、卡乌村,成矿带南北长18.7公里,东西宽2.5公里,为云南省第二大锰矿床。储量511.3万吨,按年产50万吨计算,可供开采10.2年。
3.林地资源。全市有林业用地面积为521.5万亩 ,其中,林地405.05万亩,疏林地0.27万亩,灌木林地72.97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4.98万亩,苗圃地0.12万亩,无立木林地5.11万亩,其他宜林地13万亩。包含商品林地243.75万亩,公益林地277.7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44.95万亩,商品林132.8万亩),国有林3.4万亩,集体林518.1万亩。目前有草地资源14.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3.48%,林木绿化率为55%。
4.森林林木资源。全市森林面积为455.87万亩,其中乔木林面积404.76万亩,竹林面积0.29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50.82万亩。按起源分,天然林为359.53万亩,人工林为96.34万亩。森林活立木总蓄积为1453.82万立方米。
5.水资源。全市水资源总量22.3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620立方米,为全省的32.4%、曲靖的22%,低于人均17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工程性缺水突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截止2023年底,宣威市共有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71座,塘坝239座,人饮水窖34459口,水电站10座、泵站161座、水闸工程9处。
(二)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1.土地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做好规划管控,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宣威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成果已多次修改并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目前正按上级划定要求优化完善,结合“三线”划定成果,同步优化形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成果初稿。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日常巡查、遥感监测、卫片执法等手段,全方位监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改进和完善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定了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数量指标97.2公顷、水田指标667.67公顷。三是实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严格矿政管理,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煤炭行业综合整治,加大矿山整合力度,提高矿山生产规模和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业有序高质量健康发展;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合审查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等制度,规范矿业权管理;落实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加快推进矿山复绿和生态修复工程。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图斑496个716.87公顷,矿山修复工作未争取到专项资金。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建立监控、联防、有奖举报等机制,坚决制止和从严查处私挖滥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杜绝人为诱发安全隐患,维护执法权威。
3.森林资源方面。一是健全林长制运行体系,为林草业高质量发展强基固本。建立健全机制制度15项,其中,“巡林制度”“督察制度”“考评制度”等基本制度8项,“重点事项交办”“目标责任管理”“通报(提醒)”“五单一台账”“资金投入”等配套机制7项,用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年内全市1429名林长主动认领任务清单共计1400余份,“带任务、带问题”巡林护林,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83个 ,市域“热点问题”“民生问题”的跟踪过问率、解决比例均达100%,“一长两员”、市乡协作单位年度尽责率和任务完成率均达100%。二是压实网格责任。建立完善了市乡村三级林长体系,构建了“高位推动,党政同责,一盘棋,齐抓共管”的林草业发展格局,市乡村三级林长、市乡两级协作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共1400多份,细化工作目标,统一工作标准,明确责任人,对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限定完成时间,严格跟踪问效,层层压实责任,落深落细各项工作。期间,构建了“大网格+小网格+细网格”的资源管护模式,共区划大网格674个、小网格1399个、细网格7274个,着力打通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的源头障碍,全市年内累计APP线上巡林达46150人(次)。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新增林草执法队伍编制17个,组建市级林草综合执法队伍1支,调整充实乡级林草干部队伍29支,选聘护林员7300余人,切实加强了队伍建设。同时,探索启动了“督察+执法”融合管理模式,市乡两级共成立90个“督察+执法”工作组,分片包保(督促)林业执法、森林督查、生态修复等工作,确保林草业工作任务超额高质量完成,全市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网格化责任落实、资源管护、资源监管、林草执法实现全覆盖。全市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连续数十年“四无五增”的优异成绩,即,连续38年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的优异成绩,市域内连续40年无重大有害生物危害、无重大毁林案件、无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国土绿化面积年递增1万亩以上,森林蓄积年递增30万立方米以上,乡村绿化覆盖率年递增0.15%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年递增 0.15%以上,林草产值年递增10%以上。
4.水资源方面。一是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用途管制、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水资源管理考核等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管护和治理。对水库型水源,强化水库水域保护,加强水库消落区生态保护;对河道型水源,在加强水源水域保护的同时,加强水域对应河道管理范围的生态防护和治理;对地下水水源,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水源埋深、水源水质等情况,合理确定开采总量和管理水位,严格取水管理。2023年,全市有21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18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偏桥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不断强化河道专项巡查,尤其对省际边界河道、水事敏感河段、水源地各类水事活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相应的河流综合整治和长效保洁管理台账,对重点排污企业定期现场监察。
四、存在问题
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管理中还面临不少短板和挑战。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谁用谁管”,保管人员众多,责任不明确,资产管理台账建立不及时,不规范,资产卡片录入不完整。二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还不到位,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也还没有完全形成,企业优势产业和核心主业不优不强,无序竞争、同质化竞争突出,在真正需要发挥作用的行业,国有资本力量还不足。部分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弱,资产规模小,人员负担重,同时面临流动资金紧缺、经营项目单一、职工年龄偏大、技能水平不高等情况。三是自然资源管理难度大。山区面积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开发利用难度大,矛盾多,供地难,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矛盾突出。矿业结构和开发布局不合理,现有非煤矿山将大部分被关闭,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难度大,生态修复工作历史欠账多。林地资源总量不足,总体绿量不够,低质低效林占比偏大,营林绿化任务艰巨,可造林空间有限,造林难度大,城乡绿化空挡盲区较多,村庄绿化率偏低,林地供需矛盾较大,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现象依然存在,林业生态产业薄弱,“大资源、小产业、低经济效益”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公众对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节约用水意识不强,水资源费征收不及时,部份取用水单位未建立取用水台帐资料,未按时缴纳水资源费,监管有待加强。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中,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直有关单位(部门),紧紧围绕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贯彻落实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照《宣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宣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宣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宣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切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等管理活动,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细化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缺补漏。
(二)加强企业资产监管。一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和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二是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健全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机制。鼓励企业围绕主责主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联合重组上下游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不断提升国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做强做优市属国有企业。
(三)认真抓好自然资源管理。一是加强资源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节约集约使用资源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自然资源与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主要门类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有效发挥价格杠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二是完善规划编制,准确掌握自然资源资产动态存量。不断完善编制资源保护利用整体规划,细化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保护和利用的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编制,制定科学的监测体系,实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增减变化。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高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