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柴正忠辞职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11-05
(2025年11月4日宣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柴正忠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柴正忠辞去宣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宣威市人大常委会西宁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宣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宣威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11月4日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49号